关于开展 2017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 号)精神,以及《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 号)关于 " 建立深圳慈善捐赠榜,增强捐赠集体和个人的荣誉感 " 的要求,我市自即日起正式启动 2017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全面梳理 2017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数据,彰显深圳慈善捐赠行为、激发慈善参与热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支持单位:深圳市总工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工商联、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协办单位: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义工联、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关爱行动基金会、深圳市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罗湖区慈善会、福田区慈善会、南山区慈善会、盐田区慈善会、宝安区慈善会、龙岗区慈善会、坪山慈善会、龙华慈善会、光明新区慈善会、大鹏新区慈善会(筹)。
        合作媒体: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深圳卫视、都市频道、娱乐生活频道、先锋 898、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腾讯公益网、深圳新闻网等。
        二、榜单入选条件
        凡在 2017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 1 万元以上、企业捐赠 10 万元、社会组织接受捐赠 10 万元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1. 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 企业: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总部在深圳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外地注册公司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3. 社会组织: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及注册地址在深圳的部级、省级社会组织。
        三、榜单类别
        2017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慈善捐赠榜、企业慈善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慈善捐赠收入榜。
        1. 个人慈善捐赠榜:2017 年度捐赠额(含货币捐赠、实物捐赠和慈善信托资产)达到 1 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2. 企业慈善捐赠榜:2017 年度捐赠额(含货币捐赠、实物捐赠和慈善信托资产)达到 10 万元及以上的机构;
        3. 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2017 年度捐赠收入额(含货币捐赠、实物捐赠和慈善信托资产)达到 10 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四、数据来源
        本次慈善捐赠榜通过以下三个主要渠道进行数据收集。
        1. 自主申报:面向社会广泛收集(含自主申报和推荐申报)捐赠数据。所有直接、间接捐赠人(机构)、受赠人(机构),只要提供有效事实证明即可在慈展会官网下载表格,并向编制工作组委会进行申报;
        2. 推荐申报:针对历届申报大型机构、新锐捐赠机构,开展一对一的推荐申报工作,保障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3. 数据库挖掘:检索全国慈善捐赠管理系统、有关省市、国内媒体及编委会成员单位、基金会、行(商)业协会、具有接受捐赠资格的单位及其他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等渠道,从中采集并调用相关的捐赠数据。
        五、捐赠数据的界定
        捐赠数据指的是捐赠人进行直接捐赠的货币和实物捐赠折合金额的总和,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文件:
        1. 有效捐赠票据,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凭证等;
        2. 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3. 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4. 不符合以上要求并有争议的,由深圳市慈善捐赠榜编制办公室研究议定。
        六、申报方式
        1. 推荐和自荐。组委会办公室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进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申报;
        2. 网络填报。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和 2017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推荐、申报工作,均请登录深圳民政在线或慈展会官网(www.cncf.org.cn),点击 " 深圳慈善捐赠榜在线申报 " 链接,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表单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等),进行在线申报。如因文件特殊性无法网络提交,也可快递的方式进行提交;
        3. 申报时间 : 自即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
        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组委会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8 日
        温馨提示:填表过程请以此公告为准。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个人年度捐赠榜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企业年度捐赠榜
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社会组织年度捐赠收入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