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鹏城慈善奖和深圳慈善捐赠榜(2013-2015)有关工作的公告
2016-01-22 00:00:00     

各有关单位、广大爱心人士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精神,激励和表彰支持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机构和个人,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拟于即日起开展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和深圳慈善捐赠榜(2013-2015)编制工作,采取统一申报渠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鹏城慈善奖

(一)评选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有关捐赠数据和公益事迹将作为评选活动参考),在扶贫济困、赈灾救助、扶老助孤、助残助医、兴教助学、志愿服务以及文化、艺术、科技、环保、教育、传播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含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人士、机构和项目)。

(二)奖项设置

本届“鹏城慈善奖”共设置6个奖项,即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奖、鹏城慈善捐赠企业奖、鹏城慈善感动人物、鹏城慈善典范项目、鹏城慈善典范机构、鹏城慈善推动者。具体标准如下:

1.鹏城慈善捐赠奖:针对长期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评选时间范围内累计捐赠总额前三十名的个人、企业。

2.鹏城慈善感动人物:长期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和专业技能,参与推动或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并在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感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

3.鹏城慈善典范项目:在推动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及社会创新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创新性和影响力,对推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4.鹏城慈善典范机构: 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我市慈善公益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公益慈善机构。

5.鹏城慈善推动者

该奖项细分了公益支持奖、公益创新奖、公益传播奖三类奖项,是褒奖通过政策倡导、先行先试、大众关注与参与三方面推动社会创新在鹏城公益慈善领域发展的机构和个人,每类奖项评选重点包括慈善(社会创新)模式, 定性定量社会效益和定性定量经济(可持续)效益。

二、2013-2015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一)入选对象

凡在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以上、企业(机构)或团体捐赠10万元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1.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含境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含境外)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机构: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在深圳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注册的机构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外地(含境外)注册的公司或机构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3.团体:深圳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以及网站、论坛、Q群等虚拟社区网络组织,通过组织发动自身员工、社区居民、会员或网友捐款并向深圳本地捐赠的;外地(含境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等员工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二)榜单类别

2013-2015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机构年度慈善捐赠榜和团体年度慈善捐赠榜。

1.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2013-2015年期间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2.机构年度慈善捐赠榜:2013-2015年期间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机构;

3.团体年度慈善捐赠榜:2013-2015年期间组织动员内部员工或人员进行捐赠,且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

三、推荐和申报(2016年1月-3月)

鹏城慈善奖暨深圳慈善捐赠榜,深圳人自己的慈善榜单和奖项!组委会办公室诚挚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进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申报有关活动项目。

第三届鹏城慈善奖和2013-2015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推荐、申报工作,均请登录慈展会官网(www.cncf.org.cn),点击“鹏城慈善奖 深圳慈善捐赠榜在线申报”链接,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表单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等),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另外,也可致电或电邮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咨询电话:0755-22314863/22314865

官方邮箱:szcsjcsb@cncf.org.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2“鹏城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

四、评选和表彰(2016年4月-6月)

第三届“鹏城慈善奖”暨深圳慈善捐赠榜以精神鼓励为主,拟于2016年5月31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对获奖名单、获奖者事迹和有关榜单进行宣传报道;2016年6月底“广东扶贫济困日”和深圳慈善月、慈善日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并进行通报表彰;相关获奖机构、项目和人物事迹将在慈展会期间深圳展馆予以宣传展示,展现深圳公益慈善力量!

 

 

 

               鹏城慈善奖暨深圳慈善捐赠榜  

                       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