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方案
2016-01-26 00:00:00     

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精神,激励和表彰支持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机构和个人,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我市拟于2016年1月-2016年9月期间开展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活动突出政府指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专家评审、社会监督,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程序和方式,将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贯穿活动全过程,让具有持续性、创新性、影响力、感染力和公信力的“鹏城慈善奖”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公益、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有关捐赠数据和公益事迹将作为评选活动参考),在扶贫济困、赈灾救助、扶老助孤、助残助医、兴教助学、志愿服务以及文化、艺术、科技、环保、教育、传播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含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人士、机构和项目)。

三、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本届“鹏城慈善奖”拟设置如下6个奖项:

(一)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奖:针对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并在评选时间范围内累计捐赠总额前三十位个人(捐赠额按从大到小排列,第三十位可并列)。

(二)鹏城慈善捐赠企业奖:针对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并在评选时间范围内累计捐赠总额前三十位的企业(捐赠额按从大到小排列,第三十位可并列)。

(三)鹏城慈善感动人物:长期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和专业技能,参与推动或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并在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感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

(四)鹏城慈善典范项目:在推动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及社会创新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创新性和影响力,对推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五)鹏城慈善典范机构: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我市慈善公益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公益慈善机构。

(六)鹏城慈善推动者:根据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本届“鹏城慈善奖”拟增设“鹏城慈善推动者”奖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类别:

1.鹏城慈善推动者之公益支持奖:积极借助自身的专业资源和行业影响力,在完善慈善法规政策、健全慈善激励机制、优化慈善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2.鹏城慈善推动者之公益创新奖:整合利用互联网平台和金融工具等专业资源,在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理念、技术、工具、运作方式创新及公益慈善事业跨界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3.鹏城慈善推动者之公益传播奖:积极弘扬慈善文化、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在完善慈善发展环境和营造全民慈善氛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个人和媒体栏目。

四、评选办法

(一)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奖、鹏城慈善捐赠企业奖提交捐赠凭证,作为统计其捐赠额的依据。捐赠凭证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合同等。

(二)鹏城慈善感动人物、鹏城慈善典范项目、鹏城慈善典范机构和鹏城慈善推动者将在综合考虑奖项设置要求、评选标准等基础上,由独立评审团和社会公众对参评对象分别进行综合投票。

(三)以上奖项经独立评审团和公众投票产生,并经组委会审定确认后,将在有关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社会公众对入围机构、个人或项目提出异议,经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核实确有问题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入围机构、个人或项目的评选资格。

五、工作安排

(1)制订方案及组织协调各方→(2)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审议评选活动方案→(3)召开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动员会→(4)公布评选活动细则→(5)动员社会推选和申报→(6)抽查、核实→(7)组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形成第三届“鹏城慈善奖”候选名单并进行公众网络投票→(8)网络投票(9)召开独立评审团会议,评审产生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获奖名单(公示版)→(10)获奖名单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11)获奖结果通报市政府相关部门→(12)媒体发布获奖名单→(13)表彰激励。

六、申报方式

鹏城慈善奖,深圳人自己的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诚挚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进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申报有关活动项目。

第三届鹏城慈善奖和2013-2015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推荐、申报工作,均请登录慈展会官网(www.cncf.org.cn),点击“鹏城慈善奖 深圳慈善捐赠榜在线申报”链接,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表单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等),进行在线申报。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另外,也可致电或电邮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咨询电话:0755-22314863/22314865

电子邮箱:szcsjcsb@cncf.org.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2“鹏城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

七、表彰形式

第三届“鹏城慈善奖”以精神鼓励为主,拟于2016年5月31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对获奖名单、获奖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2016年6月底“广东扶贫济困日”和深圳慈善月、慈善日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并进行通报表彰;相关获奖机构、项目和人物事迹将在慈展会期间深圳展馆予以宣传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