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四届鹏城慈善奖的评选年度和范围有哪些?

    第四届鹏城慈善奖评选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我市公益慈善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含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外人士、机构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