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2017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时,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1.捐赠个人或捐赠企业申报的:需提供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捐赠证书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2.社会组织申报捐赠收入榜: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社会组织帮助其捐赠人统一申报捐赠个人或捐赠企业榜时,如涉及捐赠者众多无法一一提供捐赠票据者,可由该机构统一提供载明具体捐赠人、捐赠金额的清单并加盖机构公章,作为入榜依据。